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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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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教育科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25-06-12

高等学历继续教育:

1.制定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;

2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的上报工作;

3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招生计划的上报工作;

4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发动及录取工作;

5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注册及管理工作;

6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;

7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缴教学点返款等工作;

8.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;

9.负责校外教学点遴选备案、管理和年检工作;

10.负责继续教育课程建设、年度省级继续教育共享课程建设及遴选。

自学助考(本科)在校生实践过程考核

1.制定完善自学考试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;

2.负责自学助考专业的申报审批工作;

3.负责自学助考各专业宣传资料的审核备案工作;

4.负责自学助考新生的注册工作;

5.负责自学助考学生的考务工作;

6.负责自学助考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;

7.负责自学助考学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发放工作;

8.负责自学助考站点的年检工作;

9.负责与主考院校沟通协调工作。

(三)开放教育:

1.负责开放教育的招生计划、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;

2.负责开放教育的专业设置工作;

3.负责开放教育招生计划的申请、生源发动、入学资格审核、招生录取、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;

4.负责全市开放大学的系统建设工作,全市开放大学各级学习中心的设置、管理、考核、评估工作;

5.负责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;

6.负责开放教育学籍注册及管理各类证书(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生证等)审核、办理及发放工作;

7.负责开放教育的学籍档案的整理、移交工作;

8.负责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、奖(助)学金的评选、推荐、评定工作;负责审核学生学费减免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调度和协调;

9.协助财务处做好学费返款工作;

10.负责制定开放教育、教务、考务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,并组织实施;

11.建立健全校内质量监控体系,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,组织学生开展评教、专家评教及对外聘教师的考核;组织对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检查和质量评价;

12.负责开放教育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工作;

13.负责开放教育考试管理工作,考点规划布局、审核管理和检查评比工作;

14.负责开放教育考试计划、巡考、试卷质检、评估分析等工作;

1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