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鲁发改价格〔2023〕559号)文件规定和签订的全省高职院校《自律公约》规定,结合实际办学情况,经滨州职业学院2025年第2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学前教育、工商企业管理、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000元/年/人,护理、药学、建筑工程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应用化工技术、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、药品生产技术专业2200元/年/人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,对公示内容如有情况和问题反馈,请在公示期间以来电、来访等形式与滨州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联系。电话:0543-5089231,地址: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。
特此公示。
滨州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
2025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