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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公示

发布日期:2025-12-25

按照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鲁发改价格〔2023559)文件规定和签订的全省高职院校《自律公约》规定,结合实际办学情况,经滨州职业学院2025年第2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学前教育、工商企业管理、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000//人,护理、药学、建筑工程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应用化工技术、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、药品生产技术专业2200//人。

公示时间为20251225日至1231日,对公示内容如有情况和问题反馈,请在公示期间以来电、来访等形式与滨州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联系。电话:0543-5089231,地址: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。

特此公示。

 

滨州职业学院成人教育学院

20251225日